第29章 给他买钢笔-《穿成土肥圆,我在八零买爆四合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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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给我来一斤猪头肉,一斤花生米,再来一斤散装白酒。你先给我秤好,我再看看。”

    其实,给王军和王明珠一人买一样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自己没有相中的,不用买。

    就可以付钱走人了。

    可这时候,秦梦甥还是想起了自己的丈夫王明书来。

    虽然他对咱们不仁,但总我不能不义,差事是不,那就给他选一个吧。

    买衣服吧,不知道人家喜欢什么颜色,什么款式的。

    买吃的吧,他那瘦了吧唧的体格子,好像也吃不了几口。

    买双鞋吧,又不知道人家多大的脚,还不好意思问王明珠。

    左思右想地秦梦甥,一直在摇头。

    既然要买,就买一个当事人能看上,相中的。

    不然钱花了不说,人家还不领情,那她做这些还有什么意义。

    可就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,秦梦甥的目光被一个物件给吸引住了。

    从而心里暗笑:

    “嘿嘿,这个东西好,这小子一定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服务员,麻烦你把那个钢笔拿下来我看看。”钢笔是爱读书人的象征。

    臭小子新婚夜就和她嘀咕说他喜欢读书,要考大学。

    那么他要是把钢笔往胸口的口袋一别,再带一副眼镜,不是文化人都成了文化人。

    服务员有些不耐烦地把钢笔拿下来,放在柜台上,又问道。

    “要黑色的钢笔水,还是蓝色的。”

    秦梦甥看着钢笔,下意识说道。

    “蓝色的。”

    在手上颠了颠,虽然没有想象的那么厚重,可也比想象中的要好上一些。

    周身黑色,别在白色的衬衫上……

    秦梦甥想着王明书的样子,忍不住点了下头。

    “这个钢笔我要了,加上钢笔水,还有刚才的,一共多少钱?”

    秦梦甥回头,想要把自己想好的说辞说给王明珠听。

    却看到那傻丫头,正看着一双黑色凉皮鞋发呆。

    以那些的外形和尺寸来看,定然不是给她家公爹看的。

    秦梦甥瞬间懂了那丫头的心思,抿嘴浅笑的走到了王明珠的身边。

    “怎么,想给张广军买双凉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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