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全剧终。 最后那几个社区服务的拉长镜头,深刻的表现出,法律之下人人平等……总统被判,也得照干。 电影第二天就放映……我拍电影从来都是边拍边剪辑的(杀青完,成品就出来了)。 广告什么的,当天弄个报纸头条就行了……顺便各大公告栏的排头也提一下。 这可是建国后第一部电影……之前那帮家伙还不知到电影是什么呢! 结果嘛,电影自然是大火。 即便各大刚建的院线只有一部电影,也场场爆满。 后来我知道了。 这电影已经相当于新闻发布会了。 加上各部门、各工会的头头,又把看电影当成政治任务来做。 再加上我电影也的确好看。 结果就这么火了。 之后的一个月,除了电影这个最大话题外,就是人口贩卖案的判刑。 两方律师互相之间大玩撕逼,来来回回弄了一个月……这事一直见报,且是公开庭审 哦,难民刺客那官司一下午3个小时就打掉了,那是对方律师根本不敢跟我狠打……不单是因为我的法律辩护技术高,更是因为我是奥利弗-福尔摩斯(不然他拖拖时间还是可以的) 人贩案庭审争论的最大问题,一开始是要不要死刑。 之后我出面后,才换了个调调……后来我算看出来了,那两方律师是看出了名的好处,才搞那么多花样。 死刑肯定是否定的……之后我还以总统的名义专门在报纸上发表宣言,奠定了理想国没有死刑的法律基础。 我决定玩总统调调的时候,就已经想清楚了,当总统期间我是不直接杀人,也完全否定死刑的。 死刑是一根标杆,容易把很多我认为没错,但又过线的人杀掉……就像那难民刺客,有死刑的话,那杀总统也是该死的(没了死刑,光只是坐坐牢,我拼个面子加加减减也能糊弄成3年。所以别看死刑和3年牢差距那么多,没了标杆,还就能那么算)。 我当总统就会有手下,手下做了坏事,自然也能怪我。 而被我手下迫害的受害者,有可能被逼急了就做出过了死刑那条线的事,或我做坏事的手下,也有可能是被他的上家逼迫等等。 所以我就索性把死刑那条标杆去掉……只要不被法律规定的硬性一定去死,那我这个总统就有了可操作缓解的余地。 要知道,我平时一直都是,发现一个势力中有一个是坏人,就可以随意把那个势力干掉、解刨等等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