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至于合约里的那些“报酬”,并不是给她的“演出费”。 而是,封口费。 条约最后写的清清楚楚,双方履行合约内容,她除了在关键时刻让位,就是不能对任何人透露这件事。 任何人,肯定也包括父母、亲人。 当然只是她,不包括他们那一方。 否则,违约金是合约里面的十倍,并且,以后她在圈子里肯定会遭到封杀。哪怕她还去演龙套,都不是她想找就能找到的了。 这真的是出卖了梦想。 纵使是女团选拔。 是她之前从未想过尝试的一种方式。 想想那些不平等合约,陆小北一度是想转身就走的。 可她到底还是陆小北,毫无背景依托,一旦坚持骄傲,连这一行可能都难混下去的一个,小到不能再小的小虾米。 所以,他们也不怕陆小北就算不签合约,放弃比赛,从而去曝露一些什么。 就这种事,为什么不直接暗箱操作,还要多此一举,就只能是比赛必须公开、透明,都是粉丝投票投出来的嘛,这要没提前打招呼,谁的票不对,谁也不会白白忍受被黑了的。毕竟,这比赛,丫的有权有势的背景太多了。 既然如此还要搞黑幕,肯定就需要点能封住口的炮灰啦。 更何况,投票赛制的比赛,又是这么大型的,十万块钱可砸不出来。便宜找个炮灰,那省下的钱,留着干啥不好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