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那个时候,她就是这样对围过来好奇围观的下人们说:“散了吧散了吧,没事没事,你们二爷害羞,跟我闹别扭呢,我们没事,我们好着呢。” 司墨枭接下来好几个星期都没有理她,各种场合看见她就像没看见。别人要问她和司墨枭怎么了。她就还是这样告诉别人。 沈星月张了张嘴,喉咙一阵阵发紧,仿佛肝胆具碎,喉间阵阵发苦。 她以为那些话他从来没有听见过,却原来他一直都知道。 那个时候她以为自己终于成功占有了司墨枭而得意洋洋,连其他人那些“不要脸”“不知羞耻”的指责都认为是他们在嫉妒自己;甚至对父母亲当时批评自己“女孩子还是矜持些”而不以为,她还对他们说“那可是司墨枭呀,要我不主动点不就被别人抢走了么。在喜欢的人面前不用太矜持!爱情面前人人平等,不分男女!” 然而事实证明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爱情,这不是什么“男女平等”的爱情,一切都是她飞蛾扑火死有余辜的事故。 她以为的爱情,她以为的那盏灯灯,正打算亲手将她化为灰烬。 司墨枭看着她哑口无言的样子,冷声道:“想起来了是吗?不能狡辩了是吗?沈星月,你哪里来的自信以为我会不舍得拿走你的心脏?馨儿是我们之间的刺?我现在就告诉你,如果不是你的心脏对馨儿还有用,在我的眼里你跟下水道的蛆虫没什么两样!只会让我恶心!” 下水道的……蛆虫…… 十三年的形影不离,十三年的如影随形,十三年她所有的以为的美好,在他眼里原来只是一条下水道的蛆令他作呕。 沈星月闭上眼睛,五脏六腑都被什么气体充斥着,整个身体里都像膨胀着,仿佛随时都能爆炸,痛不欲生。 她再次睁开眼睛时,绝望的眼底平静地像是一滩死水,可是声音却仍然轻地却有力地问:“我说给了心脏,你就不会为难我妈妈……” 人证、物证都有了,外人来看如此完美的犯罪证据,当然可以结案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