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约翰的能力-《从血族男爵开始成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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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原本准备在德林镇中,度过人生中的最后一段时间,然后默默的死去,尘归尘土归土。
恰好那个时候,孟岩刚刚来到这个世界。
莱恩灵魂消散后,原来的血奴已经全部死亡了。
而莱恩又没有培养过血仆。
古堡中无人可用。
当时的孟岩,就准备在德林镇的范围内,找个合适的人,培养成血仆,为他做事。
培养血仆的人选,不能随便选择,起码也需要当事人的同意。
否则,即便强迫其成为血仆,也不会真心实意为他做事,徒惹麻烦。
而且,进行血仆仪式需要耗费孟岩不少的血能,还只有百分之六十的成功率。
孟岩自然要选择一个自愿的,愿意全力配合的人,并且这个人最好是智商情商都不错,能为他分忧解难。
不然的话,岂不是白白浪费他的血能?
孟岩可没有兴趣养一个废物。
一番寻找下来,身患绝症的约翰自然就成了孟岩最好的人选。
约翰是白手起家的富豪,智力能力都是一流水准。
并且身患绝症,对生命的渴望无比的强烈。
如果有机会能够治愈绝症,获得新的生命,约翰自然不会放弃。
所以,当孟岩出现在他的面前时,展现了血族的力量后,并告诉他,只要成为血仆,就可以治愈绝症后。
约翰心甘情愿地表示,愿意接受血仆仪式,成为孟岩的血仆。
普通人成为血仆后,可以获得血族男爵的一部分力量。
这部分力量,最多不会超过血族男爵本身的十分之一。
所以,培养血仆或者血奴是一件比较消耗血能的事。
一般的血族男爵,最多只会陪养一到两个血仆或者血奴。
以前的莱恩,因为每五十年都要贡献一半的血能给威廉子爵,基本断了晋升子爵的念想。
所以他培养了数量很多的血奴,也不怎么在乎消耗的血能。
而孟岩不同,他可是要准备积累血能,晋升血族子爵层次的。
短时间内,他只打算培养一个血仆。
所以,将约翰成功转化成血仆后,就不会再第二个血仆了,以免浪费他的血能积累。
约翰成为血仆后,不但获得了普通血族男爵层次十分之一的力量,身体上的绝症也被血能彻底治愈,寿命大大延长,远远超过普通人。
除了不能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外,几乎没有什么其他的缺点。
对于为他进行血仆转化仪式的孟岩。
约翰内心一直非常的感激,认为是孟岩给了他第二次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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